校长信箱来信须知
请您在填写信件内容前,仔细阅读校长信箱来信须知。
第一条 来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来信真实客观、诉求合理、语言文明,不得?#24418;?#36785;人格、谩骂攻击、不健?#23548;?#27861;律所禁止的内容,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发恶意信息,不得?#37038;?#20854;它?#22336;?#20182;人合法权益的活动。
第二条 来信必须事?#30331;?#26970;,填写真实的姓名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,?#21592;?#23398;校对所?#20174;?#30340;问题进行核实与回?#30784;?#26410;填写完整真实信息的,只作为一般性工作建议和参考,不予回?#30784;?#25105;们将保守、维护?#32654;?#20449;人的个人信息和?#20174;?#20869;容。
第三条 来信内容可以是涉及以下内容:
1.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;
2.?#20174;?#26377;关单位、部门及个人工作、服务等方面的问题;
3.涉及学校改革、发展、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;
4.其他需要学校研究解决的问题。
第四条 建议一事一信,?#21592;?#20110;办理部门有针对性的进?#20889;?#29702;和答复,提高效?#30465;?
谢谢您对学校的关心,我们将按照工作程序实事求是、依法公正地处理来信事项。